项目描述 |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豫郑金水房地[2017]20036企业名称: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豫森城二号院建设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郑国土资出让-JS-2017029,土地性质:城镇住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未抵押。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证书编号:410142165,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交资料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2014]1339号)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一、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孟砦环路南、铁西路西二、建设主要内容:土地使用权面积23368.42㎡,绿地面积5884.17㎡,容积率5.097,绿化率25.18%,拟建总建筑面积158619.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9105.22㎡,地下建筑面积39514.70㎡,地上建筑包括住宅114378.05㎡,商业用房1228.67㎡、物业管理用房及配套设施3498.5㎡,地下为停车位。该项目的配套服务包括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设施的设备。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07月至2019年07月四、总投资:72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400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3200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备案机关盖章2017年07月13日备注: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